“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式努力实现由外延向内涵发展的转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在新的历史时期,高等学校在办学特色、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等方面将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引导高校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准确定位,特色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1〕14号),立足于人力资源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在山东省地方高校中重点建设若干所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一)重点建设5所左右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建设成为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二)重点建设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山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支撑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为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办学声誉。
(三)重点建设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建设成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我省行业企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大影响。
根据《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11〕14号),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省内外专家,认真进行了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遴选工作。遴选结果已报经省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对所公示的遴选结果如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山东省教育厅高教处和山东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反映(山东省教育厅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2;山东省财政厅地址:济南市济大路3号,邮编:250002)。
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名单(每一类别均以学校代码为序):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koko体育网页、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烟台大学、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学院、济宁职业学院、潍坊职业学院、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旅游职业学院、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